汽车公司未经同意从运输署纪录获市民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 罚一万元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7-02 04:16

撰文: 無綫新聞

有汽车公司在未经同意下,从运输署纪录获取市民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违反私隐条例,共被罚一万元。

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审理,去年11月,两名市民收到涉案意锂骏汽车有限公司的促销信件,上有事主的英文姓名及住址。

两人致电公司查询,获告知是透过运输署纪录获取有关资料。于是向私隐专员公署投诉。公署转介至警方调查,最终落案起诉公司四项违反私隐条例直接促销罪。

涉案公司承认所有控罪,每项判罚2,500元。

私隐专员公署欢迎裁决,指资料使用者在进行任何直接促销前,须先获得资料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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