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在伊利沙伯医院袭警,消息指他因为留医太太情况危殆的缘故,一度想抢警枪自杀,最终被制服。
涉事男子被制服后,坐轮椅被押离医院的深切治疗部,再押上警车。
警方称事发晚上约七时半,一名交通警察在医院调查一宗下午约四时在旺角发生,涉及一名女伤者的交通意外时,一名男子突然情绪激动,用手袭击该名交通警,警员手部受伤。
消息指该名37岁男子本身亦涉及一宗交通事外,但事发在周日,当时他驾驶电单车载住其太太,在黄大仙龙翔道突然停下,后面私家车怀疑收掣不及,撞向他们,其太太最终重伤入院。
据了解,该男子有自杀倾向,见到两名交通警察在医院调查另一宗意外,突然尝试抢去其中一名警察的佩枪及自杀,被另一名警察阻止制服。他跟两名警察事前无任何争执及沟通。
有大律师指,不论是因为甚么原因抢枪,已构成刑事罪行。
大律师陆伟雄说:「他抢枪最终目的是甚么,这在法律上非最重要,抢枪就是抢枪,抢枪不是为犯法目的,只为结束自己生命,如此情况下,我相信法庭一定给予很大减刑折扣他。」
他又提醒,抢枪一般会控告抢劫罪,是很严重罪行,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