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 专业人士若不举报严重个案需负上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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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7-11 00:01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会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刊宪后18个月实施,25类专业人士若发现严重虐儿个案,不举报要负上刑责。

在田北辰弃权下,《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获三读通过,规定教师、社工、医护等专业人士必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否则要负上刑责,阻挠举报、披露举报人身份同样违法。

儿童的定义是18岁以下,刑罚分两级制,第一级罚款最多五万元,严重知情不报要监禁,最多三个月。条例设有免责辩护,包括已就相同伤害或风险作出举报,真诚合理相信另一名专业人员已作出举报,延误举报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

其中一个争议是罚则是否足够。

实政圆桌新界西北议员田北辰称:「最高刑罚这判刑,到法庭十年也不会出现一次,若提高到一年,估算有九天(监禁),坐九天牢完全合理。」

工联会九龙东议员邓家彪表示:「我怕是‘好心做坏事’、适得其反,我相信会分散资源,去调查真正有危机的个案。」

新思维社会福利界议员狄志远说:「是一个刑事责任、是留有案底,专业资格是会被取消。」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指:「等同于没举报贩毒、恐怖活动,以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的相同水平,已取得适当平衡。」

教育界等就担心出现滥报。

教联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邓飞认为:「专业人士可能是被误导,又或过于忧虑,变成未发生就预先举报。」

孙玉菡在条例草案获通过后指,相信专业人员会配合,认为罚则有足够阻吓力;又指条例刊宪后有18个月过渡期,会有应用程式协助专业人员判断,减少误报。

孙玉菡称:「专业人员只需在程式内逐条问题去回答,那个程式就会告诉他们,这个情况是否属于法例下,严重虐儿个案。」

他又指强制举报者指南由社福、教育及医疗界协助编写,预计明年下半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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