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署强烈不满及谴责陈文敏涉讨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修改假释规定文章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7-24 12:42

撰文: 無綫新聞

惩教署强烈不满并谴责港大法律学院客席教授陈文敏一篇在《明报》撰写的专栏文章,涉及讨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修改假释的规定,认为内容失实及有误导性。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列明,干犯危害国安的人,除非惩教署署长信纳他们获假释不会不利国安,否则不得假释。

陈文敏的文章认为存在两个争议,包括若涉及暴动罪,这个规定是否仍适用;又认为整体上带有惩罚性,违反追溯力原则。

惩教署强调,香港法律从没给予任何在囚人士必然获得提早释放权利,假释机制是为鼓励在囚人士行为良好而设立,所以不存在违反追溯力原则;又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七条,有就「危害国安罪行」作清晰定义,不存在要由惩教署署长自行决定相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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