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马地警署2020年时遭人掷汽油弹,四人纵火罪成,判监3年5个月至5年3个月。当中一名被告,两名家人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判囚半年。
案发于2020年3月30日凌晨,跑马地警署遭人投掷汽油弹,附近停泊的私家车,及警署旁的油站亦有设施受损。案件于区域法院判刑。
法官王诗丽指,四名被告夥同犯案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和目的,更在案中担当不同角色;又指四人仇警,在社会气氛稍平静后「兴风作浪、唯恐天下不乱」,公然向权威挑战。
加上案发地点邻近油站,万一火势蔓延,会一发不可收拾,无造成更大伤害只是侥幸,不可忽视当中风险,被告表现更是漠视他人生命财产,须判处严厉刑罚阻吓。
考虑到案发至今已数年,虽非控方责任,但各被告期间承受不少压力,「格外开恩」、酌情减刑。认罪的甘伟达判囚3年5个月,其余三人判囚5年3个月。
另外,被告倪永聪的妈妈及弟弟因摧毁证据,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成。法官认为二人非早有预谋或精心策划,行为对本案亦无重大影响,各判监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