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早年购入法制消防车发现货不对办 高院裁定港府反索偿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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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8-01 07:23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物流服务署2008年斥资7,000多万元,分批购入17辆法国制消防车,但其后发现货不对办终止合约,被法国制造商入禀索偿,高等法院裁定港府反索偿胜诉。

案情指港府终止合约的原因,是该批油压升降台消防车,2010年在港用于训练时,发现有射水无力、部件过热等问题,法国制造商否认有重大缺陷,加上港府已经签收,因此无权终止合约,于是入禀索偿。港府亦反申索要求赔偿。

高院法官欧阳桂裁决指,港府专家证供显示,该批消防车确存在相关重大缺陷,而制造商从未正面回应,或援引证据反驳,虽然基于港府已全数付钱,无权终止大部分合约,但可获赔偿折合约7,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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