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民阵举行流水式集会,黎智英等七人就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定罪,上诉至终审法院遭驳回。
其中两名上诉人李柱铭和吴霭仪,早上到终审法院听取裁决,其余上诉人正在服刑或还柙。
案件涉及2019年8月,民阵举行流水式集会,黎智英、李柱铭、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及李卓人,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原审两项控罪都裁定罪成。
七人上诉,获撤销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的定罪。七人再就参与的定罪上诉至终审法院。终审庭裁定本港法庭与英国评估限制之相称性,有不同问题及考虑,下级法庭定罪前,亦不需再作额外相称性测试,驳回七人上诉。
吴霭仪表示:「这个裁决当然非常重要,我们未有时间详细研究判词,所以现时不适合作任何评论,但我与李柱铭两人也想用这机会,多谢律师团队,及一直支持我们的很多很多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