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岁男子四年前,在观塘一个商场非法集结,被捕后「踢保」,上月中由英国返港时再被捕,认罪判囚八星期。
2020年6月30日,有人发起到观塘APM聚集唱歌。当晚有过百人在商场各楼层聚集,呼叫「港独」口号,并叫市民参与翌日七一示威。当时未成年的被告李君濓,展示「香港独立」蓝色横额,之后被警方拘捕,同年7月31日拒绝延长担保并离港,今年7月15日回港时,在机场再被捕。
李君濓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辩方求情指,被告在英国读中学、学业有成,九月将在英国升读大学营养系。他从小到大品行良好,与妈妈相依为命。而在案中不涉及暴力,没有破坏商店,又指被告案发时只有16岁,是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而犯案,如今已有悔意,知道行为后果并勇于承担。
裁判官王证瑜判刑指,非法集结是严重罪行,但青少年应以非禁闭式判刑,参考了更生中心、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认为禁闭式院舍较适合被告,但院舍囚禁长达三年,考虑被告升学发展、背景、良好品格及认罪,判囚八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