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就煽动文字案上诉至终审法院,排期明年1月10日审理。
谭得志被控在2020年多次摆街站期间,叫「光复香港」等口号,早前被裁定发表煽动文字等罪成,在区域法院判监40个月及罚款5,000元。
他不服定罪和刑期,上诉至高等法院被驳回,四月再向上诉庭申请,希望终审法院诠释三条重大而具广泛重要性问题,包括已废除的煽动罪,是否属可公诉罪行,是否须由高院及陪审团审理、煽动罪证据是否必须证明被告有意图煽动第三方、煽动罪会否限制言论自由而违宪。
终审法院就其中两项议题批出上诉许可,排期明年1月10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