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男女包括屠龙小队成员被控串谋爆炸案,法官继续引导陪审团,着陪审团考虑,何时是达成串谋协议的日子。
七人涉嫌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案件进入第74天审讯。
高院法官张慧玲同陪审团重温证供,提到「行山讨论区」于11月3日开设,控方认为开设讨论区的目的,是令使用枪和炸弹对付警察的计划,得以付诸实行,当时已属协议雏形,不需知道行动确实日子和地点。
法官又引述控方指,11月8日,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与另一团夥的吴智鸿会面,故屠龙小队是当日或之后加入协议。
另外,黄振强与吴智鸿等人,12月3日开会确立行动日期。有辩方认为,协议不早于12月3日成形。亦有辩方律师指出,12月8日凌晨才确定炸弹放置位置,因此当日方为协议成形日。
法官着陪审团需考虑是否接纳控方说法,并考虑部分被告是否串谋一分子。法官周二继续引导陪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