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代理公司男董事处理两宗物业买卖时,「食价」近1,500万,之前被裁定两项欺诈罪罪成,判囚6年半。他申请上诉许可被驳回,维持原判。
涉案男董事蚁乐祺2014年向一对夫妇,讹称天水围一个铺位以3,200万元放售,隐瞒业主1,900万元实际叫价,企图诱使对方以2,856万元购入,另外又隐瞒青山道两个工厦单位的业主,以2,600万元放售单位,企图行骗对方以3,142.8万元购入。两项交易「食价」共近1,500万元。
上诉庭指,事主两夫妇信任蚁乐褀,没仔细阅读临时买卖合约,蚁乐祺身为地产代理,须诚实负责,裁定上诉理据无一成立,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