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请辞,周三起免除职务。他上星期公开表示,考虑参选下届行政长官。按照选举法例,法官和官员如要参选,必须在本周四提名期开始前辞职。
澳门行政长官贺一诚发布行政命令,指应岑浩辉请求,本月28日起免除其终审法院院院长、终院法官,及澳门特区推荐的独立委员会委员职务。
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表示:「行政长官是服务澳门特区、服务居民的崇高职位。一直以来,我都有为澳门服务的愿望,有些朋友亦鼓励我为澳门继续贡献。」
澳门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上周四被问到会否参加行政长官选举,表明正在考虑。
选举本周四开始接受提名,至下月12日。按照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法》,司法官或主要官员等,须于提名开始日前已辞职或退休。
62岁的岑浩辉中山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于内地担任执业律师,八十年代移居澳门。澳门回归时,以38岁之龄担任终院院长,主审过前运输工务司欧文龙及检察长何超明贪污案;曾倡议离婚、遗产继承等无争议案件,交给其他部门处理。
岑浩辉说:「希望那些所谓法律界元老们,要确实正视和拥抱澳门特别行政区已经回归中国,并成立近18年的社会现实。不要再死守那些在欧洲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包括葡萄牙,早已抛弃、阻碍社会发展和司法运作的旧思维、旧制度。」
他多次提出司法改革,摒弃殖民管治时的法律,司法官要与社会保持距离。
岑浩辉称:「澳门这个充满人情味、以华人为主体的小社会,人际关系密切,各种利益、盘根错节的社团社会,问题就非常突出。据统计过去数年,平均每年有约60名公职人员触犯刑律,主要涉及滥用职权。」
第六任澳门行政长官选举将于10月13日投票,12月20日宣誓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