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男女包括屠龙小队成员,被控2019年反修例冲突期间在港岛放置或引爆炸弹,管有手枪及串谋谋杀警员。陪审团经过三天退庭商议,裁定全部被告《反恐条例》下串谋爆炸罪不成立。被告赖振邦交替控罪罪成。
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和许湛荣被裁定《反恐条例》串谋爆炸罪不成立。而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伤害爆炸罪,同样不成立。
唯一罪成的被告是赖振邦,其交替控罪成立。
而李家田另被控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罪名不成立。
至于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作恐怖主义行为的刘佩凝,罪名都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