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诉一名前校长,涉嫌诈骗校方逾27万元。
47岁被告陈奕鑫,案发时是位于青衣的仁济医院赵曾学韫小学校长。他去年四月及五月初先后向学校职员讹称,无收到三月及四月薪金,声称银行转帐不成功。校方之后以支票方式补发共逾15万元。但调查发现,校方当时已透过银行自动转帐,而被告至今仍未归还款项。
被告之后又两次向学校职员讹称,获办学团体及校监批准,从学校银行户口提取款项,以作公务用途。先后在五至六月期间,从户口提取两笔各六万元款项。但廉署发现,他将所有款项存入其私人银行户口,亦无支付学校任何开支。
陈奕鑫去年12月底离职,他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被控四项欺诈罪,暂获准保释,下周二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指校长作为法团校董会代理人,绝不可在履行职务期间,涉及利益冲突或利用公事身份谋取私利。
办学团体仁济医院及该校法团校董会,在廉署调查期间均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