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警员被控袭击露宿者及诬蔑藏毒等,六人裁定妨碍司法公正等控罪罪成,获准保释候判。
案发在2020年,八名警务人员两次到深水埗通州街公园执行扫毒行动,期间涉嫌殴打露宿者至骨折、打烂其家当,又诬蔑对方藏毒,并遮盖闭路电视镜头。八人早前否认妨碍司法公正、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伤人及刑毁等十项控罪。
经审讯后,区域法院法官张洁宜裁定当中两名被告脱罪,包括首被告郭展升,他被控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判词指,露宿者虽有骨折,但医生证供指,其身体表面无红肿或瘀伤,骨折不像新近造成,加上闭路电视受遮挡,难以肯定施袭者身份。
他另涉的两项刑事毁坏罪,被指挥动高尔夫球杆,破坏露宿者的物品,但该处放置的可能有弃置物品等,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他干犯控罪,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至于第二被告韩廷光,涉及两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包括未有制止郭展升破坏他人物品及伤人。判词指,由于不肯定受伤的露宿者曾否受袭,及韩廷光是否知道有关物品属他人财产,亦裁定脱罪。
余下六名被告,分别被控严重伤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等,部分控罪罪成,押后下月八日求情。各人获准保释,但要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