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前成员就煽惑他人蓄意伤人刑期上诉得直 减至15个月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9-13 05:48

撰文: 無綫新聞

四名时任港大学生会评议会成员三年前通过动议,悼念致谢七一刺警案疑凶,被判煽惑他人蓄意伤人罪成,原判监两年,就刑期上诉得直,减至15个月。

案件在高等法院上诉庭审理。被告之一、时任港大评议会主席张敬生一方称,按《香港大学学生会宪章》等,列明评议会主席有权负责主持会议,但无权撤回动议或提出动议。

加上议案只讨论少于15分钟,网上直播只有152人观看,而被告等在短时间内,紧急召开记者会撤回议案,另一被告郭永皓亦辞任学生会会长,反映他们快速发现犯错并纠正,但原审法官谢沈智慧误解相关《宪章》等,以为案件严重性较案例高,亦未有充分考虑减刑因素,认罪都只有两成刑期扣减。

上诉庭认为案件案情严重,但原审以35个月作为量刑起点明显过高,应改以24个月,但维持两成刑期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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