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弥敦道暴动案 最后一批八名被告判囚四年两个月至四年半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9-15 20:53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弥敦道暴动案,最后一批八个被告,判囚四年两个月至四年半。

2019年11月警方包围理工大学后,逾千名示威者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间一段弥敦道聚集,有人向警方投掷汽油弹,警方其后驱散,拘捕213人,分17案起诉暴动罪。

最后一批八名被告,经审讯后全部裁定暴动罪成,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黄雅茵判处监禁四年两个月至四年半。

警方总结弥敦道暴动案,被捕的213人中,合共200人暴动罪成,最重判囚64个月。

东九龙总区警司(行动)黄奕隆称:「由第一宗审讯在2022年4月12日,至最后一宗审讯2023年12月21日,期间这审讯过程非常漫长。这宗案件亦是史无前例,涉及被捕人数、规模及案件复杂程度对我们而言,也是很大的挑战。多谢律政司提供宝贵法律意见,亦要感谢案件主管、团队,面对一波又一波挑战期间,保持专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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