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4岁女子因为儿子受欺凌,在网上公开对方家人资料,判囚三十日。
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案情指,报称清洁员的被告钟柳燕,因儿子受流言影响被孤立,要求散布流言的十岁男童及其母亲道歉不果,于是在社交平台群组发布二十个「起底」帖文,包括该对母子的中文全名、住址及相片等。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指,即使被告跟事主母子关系转差,心生不满,都不应如此做,尤其对十岁男童附上「撞车死快快」等恶意中伤言论,又鼓励他人转发,对两名事主造成心理伤害,须判处阻吓性惩罚,四项控罪罪成,每项以入狱45天为量刑起点,认罪减至30天,同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