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食环署外判商前经理诈骗旗下清洁工人薪金,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有工会认为判刑过轻。
50岁被告蔡伟康,案发时是耀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合约经理,负责监督西贡区管工及清洁工人。他被控在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声称以散工方式聘请三名清洁工人,日薪420至450元。之后他向三名工人指,公司计错薪金,要求他们交还部分款项,共逾3.8万元。
工人早前向廉署投诉,发现他们都是全职员工,理应获较高薪金。而被告亦无将从工人收取的款项,退还予有关公司。被告早前承认三项欺诈罪名。
观塘裁判法院裁判官刘淑娴,判刑时指被告出于贪心犯案,形容案件严重。工人赚取薪金不多,行为俗称「乞儿兜抢饭食」,基于被告有悔意,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有清洁工会就认为判刑过轻,又指不时听闻有类似事件,不过食环署外判清洁工,薪金较其他公司高,工人即使被剥削,亦不敢「反抗」。
清洁服务业职工会总干事杜振豪说:「更担心会否这位被告,做完社会服务令后,到其他清洁公司做,因外判清洁公司的行业,愿意做的人不多。(工人)担心自己举报了,但法庭轻判、公司不了了之,食环署会不理。如果政府、社会,告诉不了工友知,其实举报是有用,犯事后会得到严惩。」
他又建议食环署加强监管,避免同类事件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