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公屋全长者户需申报是否持续居住 房委会委员倡加强巡视打击滥用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10-03 02:47

撰文: 無綫新聞

房屋署展开新一轮公屋租户申报,涉及14万住户,当中12万户属全长者户,只需申报是否持续居住,不用申报是否持有物业及资产。

今轮需要申报的14万户陆续会在信箱收到表格,必须于下月底前交回。有两万户属住满两年、400户是富户申报类别,这类住户要申报是否持续居住于单位、有否遵守租约条款,及有否在港持有物业。

至于12万户住满15年的全长者户,即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年满60岁或以上,就只需申报是否持续三个月居住于单位、有否遵守租约条款,按现行的「富户政策」,不用申报是否持有物业及资产。

房屋署署长罗淑佩称:「长者可能有小单位收租,这就是他的收入来源,用来养老的,因为我们都知道老人家要退休,他要有积蓄,这个我们明白的。」

有市民认同对全长者户应该较宽容,亦有市民担心被滥用。

林太说:「应该一视同仁,不应理会年纪,而是看资产。」

吴先生指:「应该没问题的,可以接受,没可能(滥用),最多你出面有一个物业。」

有房委会委员认为,只有极少数全长者户拥有物业,他较关注单位是否丢空,房署亦加强巡视全长者户。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委员柯创盛表示:「如何加强打击滥用公屋,就要确保全长者户仍于单位居住,透过不同巡查,让资源适当运用。」

房署亦针对长者无持续在单位居住作特别安排,长者如果到大湾区安老或入住本地院舍,先交回单位,日后想再入住公屋,可以重新编配合适的单位。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