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前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金钟太古广场租用的办公室,租约明年年中届满,其办公室指已通知行政署及早筹谋。
办公室发言人指,六月初、即租约期满一年前主动书面通知行政署,以免办公室运作受影响,并在通知中引述林郑月娥卸任前政府发给她的信,表明政府可将办公室搬迁或重置到其他适合的建筑物,包括政府物业。后续工作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办公室不宜评论。
行政署回覆查询时确认有关租约期至明年五月中,正按既定政策及程序处理,会适时公布安排。
林郑月娥卸任后,因坚尼地道的前任行政长官办公室空间不足,另外租用单位,但其办公室上年度经常开支逾九百万元,租金开支占最多、达5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