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买家向银行隐瞒物业出租 承认欺诈罪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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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10-17 05:5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物业买家向银行隐瞒物业出租,令银行不追讨批出的800万元按揭贷款,承认欺诈罪候判。

49岁被告黄显宁报称保险代理,承认两项欺诈罪。案情指2020年2月,被告为儿子以998万元购入何文田一个住宅物业,并向银行申请八成按揭贷款,银行同年6月底批出按揭贷款逾800万元。

廉署调查贪污投诉时发现,2020年至2022年,被告将物业出租,但期间向银行确认物业作自住。区院暂委法官钟伟强将案件押后至下月判刑,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同案另一被告、其24岁儿子刘匡哲,被控一项相类罪名,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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