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提出修例打击废车弃置,车主超过两年没有为车辆登记,须主动续牌或取消登记,否则会构成刑事罪行,有机会判监。
大围香粉寮街沿路的山边和草丛,至少见到八辆弃置车,大部分是电单车。这辆货车,轮胎都长出了杂草。
现时两年未领牌的车辆,运输署会通知车主在指定时间内续牌,否则自动取消登记,车主毋须负任何责任,部分人就此将不要的车随街弃置。
2021年初至今年七月,政府采取了超过480次跨部门行动,共移除超过3,300辆弃置车。为打击这种情况,运输署建议修例,规定两年或以上未领车牌的登记车主,须在署方发通知书后三个月内续牌,或按规定取消登记,否则会构成罪行。建议首次定罪,最高罚款1万元及监禁三个月,当局会设一年过渡期。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恒镔称:「过渡期期间会否有大量车辆,可能有些人不想处置的,就放在山边?有些车房基本上不收的,譬如电单车已经不太收,如果车款不太好的,劏车基本上没有办法,所以希望审议时会考虑问政府,会否提供更多渠道,让大家弃置自己的车辆,而合法地弃置。」
另外,运输署提出以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实施电子牌照措施,向车主发出载有最新牌照有效期的通知书,代替纸本行车证,并简化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网上申请人可毋须出示保险单等,只需提供车主姓名、身份证和车牌登记号码等,12月底生效。
卢女士说:「当然好,起码不用排那么久,我由今早10时排到现在(下午)3时多。」
汤小姐说:「如果系统运作得好,当然选择上网,但如果要上传很多文件,上载很多东西,我宁愿自己来办更好。」
亦有市民期望,当局做好电子化申请的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