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子承认清洗逾1300万元网骗赃款 判囚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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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11-01 02:2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借出9个银行户口,协助处理网上骗案赃款1,300万元,被判囚40个月。

案件今日在区域法院审理,根据案情,警方在前年5月至8月期间,接获29宗网上骗案,骗徒要求事主预先支付「保证金」,并进行刷单任务以赚取佣金。事主于是存款到多个银行户口,但最终未能提取金钱,合共损失约2,700万元。

警方调查后发现其中9个涉案傀儡户口,均属报称无业、20岁的被告。他在前年6月至11月期间,清洗逾1,300万元的犯罪得益。

被告承认9项「洗黑钱」罪,警方在本案中向法庭申请加刑,最终被告判囚40个月。

警务处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表示:「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申请加重刑罚,就以今日案件为例,在加刑申请下,被法庭加刑8个月。由去年10月到现时,已经有37人因为租借卖户口在法庭就洗黑钱罪行,被定罪的时候被加重刑罚,刑期分别增加百分之一至三分一不等,即是3至13个月。警方必须强调犯罪集团成员操纵户口固然违法,同时傀儡户口持有人亦会干犯洗黑钱罪行。洗黑钱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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