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明年上半年逐步推行告票电子化,料处理时间可节省一半。运输署本月18日开始,强制收集车主及驾驶执照持有人的电子联络资料。
纸本「牛肉干」很快就说「再见」,政府称电子告票最快明年上半年实施。
而本月18日起,260万名车主及驾驶执照持有人,到运输署申请牌证或续牌时,须提供一个电子联络方式,可选择提交流动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意味之后会分别以短讯或者电邮收到电子告票。
提交方式可选网上或纸本申请,但纸本仍需在网上以「一次性密码」核实,又提醒若收到当局短讯,其来讯名称会有「#」号在前头,电邮内不附有超连结。
署方又指车主或司机成功登记电子联络方式后,需要三个月完成手续,否则要再登记一次,但三个月内申请次数就不限,即可登记多辆车。
政府推出「易通行」时,都曾收集过车主的电子联络资料,为何还要收多一次呢?
警务处交通总部警司聂凯鵾称:「由于使用目的有转变,所以我们需重新收一次。‘易通行’当年收电子联络方式时,只收了车主的联络方式,只可以发到违例泊车的告票。今次修例是授权运输署署长,收集驾驶执照持有人的电子联络方式,将来要发违例行车的告票(使用)。」
警方称新措施执行初期仍会电子、纸本告票并行,但驾驶执照最长是十年期,何时强制提早登记电子联络方式,告别纸本?
聂凯鵾指:「既然都希望市民适应电子化,就认为无必要去强制。车辆牌照更新周期短很多,只是12至16个月。根据往年数据,违例泊车的告票占了我们每年发告票的八成,所以在一年至16个月期间,我们可电子化到逾八成告票。」
政府目标最快明年内逐步推行告票电子化,并分阶段在电子交通告票平台加入不同功能,包括成立专属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式,加入如转数快、信用卡等新缴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