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当局指劏房业主受租管条例规管 有责任承担改建费用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11-04 03:12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要立法取缔劣质劏房,有劏房户反映,业主已即时加租,有人甚或迫迁。当局强调业主受租管条例规管,又认为业主有责任承担改建费用。

《施政报告》提出立法规管劏房,有面积及设备等限制,并要向政府登记为「简朴房」,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上指,现时无窗或楼底高度不合规的分间单位不足一成,相信大部分单位不需大改动。

新民党新界东北议员李梓敬指:「会否考虑提供资助计划,帮助业主做过渡?」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业主把单位分间出租,其实收益是比一个单位不分间出租为高,所以应由业主负担相关费用。」

民建联香港岛西议员陈学锋指出:「有报道指580尺单位一劏七,未来‘简朴房’就要七变三,每个单位都要花十多万元,好像受害人,并且迫到很多租客要加租。」

何永贤认为:「出租予人住的地方都要合乎人道,我们目前建议的最低标准,都以此角度、很贴地。」

民建联九龙西议员郑泳舜说:「政策出台后相信有无良业主,可能会因此会要求租客离开。」

何永贤表示:「他们(租客)今天都受租管条例保障,若有业主不合规,随时可联络估价署。」

有议员则建议为「简朴房」定起始租金,何永贤担心或反变坏事。

何永贤称:「在业主角度若如此,不如不做‘简朴房’,整个单位还原,四、五百尺的整个出租,令到‘简朴房’供应很快下跌,更加速有需要人士无法居住,所以必须很小心处理。」

她又指规管条件有调整空间,会展开谘询,之后尽快提交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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