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尸案】两人玻璃樽藏婴尸承认阻止埋葬尸体罪判囚 官斥或隐藏其他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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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11-11 02:50

撰文: 無綫新聞

屯门新墟一个住宅单位,去年揭发两具男婴尸体藏于玻璃瓶,两男女承认阻止埋葬尸体罪,判监九个月。裁判官斥责被告不尊重死者,亦可能隐藏其他罪行。

案情指,屯门美恒楼一个单位的业主,去年在租客退租后进行清理,发现两个浸泡男婴尸体的玻璃瓶。

警方之后拘捕两名租客,包括24岁、报称仓务员的林梓汉,以及22岁公关周樱铧,控告他们前年在天水围厦村一间铁皮屋,以及去年于美恒楼,阻止埋葬两名男婴尸体,他们早前已承认控罪。

粉岭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判刑时指,从两名男婴尸体的毒理报告显示,他们的肝脏有可卡因成分,而早前为两名被告索取的报告中,亦提及两人有吸食毒品的情况,斥责两名被告阻止埋葬尸体,有机会是为了隐藏其他罪行,包括谋杀等;而用器皿盛载死者,除了令两男婴的死因未能被得悉,亦对他们不尊重,最终判囚两人分别监禁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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