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学生涉中大冲突案承认暴动罪 判囚2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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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11-13 00:42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中大暴乱,一名理大学生原审裁定脱罪,案件重审,被告改为认罪,判囚2年9个月。

2019年11月,中大二号桥发生激烈冲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掷大量杂物,又用汽油弹、砖头等袭击警员。警方驱散,拘捕多人,控以暴动罪。当中理大学生李俊皓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之后上诉得直,案件发还区域法院重审。

现年29岁的被告改为承认一项暴动罪。法官李庆年判刑指,被告衣着及装备等产生累积效应,身处案发现场,为鼓励他人使用暴力,壮大暴动者的声势,判被告入狱2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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