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官指涉案计划向社会宣战 就黄振强承认两罪判囚13年6个月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11-14 01:06

撰文: 無綫新聞

包括「屠龙小队」成员等人企图杀警案,七名罪成被告分别判囚5年10个月至23年10个月。

「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法官指他计划引爆炸弹、杀害警员,以引起社会恐慌,即使计划最终未能成事,但恶毒程度非笔墨可形容,而且涉案计划不顾他人死活,向社会宣战。

考虑他并非本案主脑,没有处理过枪械及弹药,主脑吴智鸿也是因为知道他会担任从犯证人,才「转軚」认罪,就黄振强承认的两项控罪,合共判囚1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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