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今年收到逾五百宗涉及公开表演投诉,较去年同期增加一成。有投诉人购买门票后,被告知嘉宾未能出席,要求退款但不成功。
启德体育园即将落成,政府期望未来有更多大型演唱会举行,吸引海外旅客来港带动经济。不过,消委会发现近年涉及演唱会的投诉就越来越多。今年首十个月收到529宗,较去年同期增加一成。
消委会指今年收到的投诉涉及多个原因,包括主办单位突然更改表演阵容,活动质素差如安排混乱、音响差,宣传与实际活动有落差等。
其中有个案花费二千元购买户外音乐节三日票,但表演前主办单位突然通知有三名嘉宾未能出席,其中一人更是压轴嘉宾。
投诉人认为,嘉宾阵容是购买门票的重要考虑因素,涉及压轴嘉宾的宣传或构成失实陈述,向消委会求助并要求退款。但公司就引用订票时的条款,指门票涵盖三日的表演及活动,不会因个别嘉宾更改而退款,更指可将门票转让家人及朋友,不参加活动是个人决定。消委会建议投诉人谘询法律意见,决定是否追讨。
另一名投诉人早前以880元购买中环露天演唱会门票。到会场后发现座位被大量器材阻挡视线,但购票时未有标示「视线受阻」。投诉人之后向消委会投诉,期望主办单位日后改善,但消委会多次向主办公司反映,仍不获回覆。
消委会指六成六投诉涉及非本地的表演单位,而调停成功率包括协助退款,仅得七成。
消委会宣传及社区关系小组主席林凯章称:「消费者需有心理准备,由于门票一般涵盖整个活动,如只涉及个别表演嘉宾,或部分表演项目安排的变更,或难以因此理由要求退款。」
消委会又提醒,业界应就突发情况尽快通知消费者,提供弹性安排与服务,包括在购票系统提供更多具体及准确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