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涉嫌四年前在港铁罗湖站及明爱医院等放炸弹,案件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指,各被告亦策划在将军澳放置一个重达20公斤的炸弹。
多名被告由囚车押送至高等法院。控方继续开案陈词,指各被告2020年初,策划明爱医院及港铁罗湖站炸弹案后,打算同年3月8日制造一个约20公斤炸弹,放在将军澳尚德停车场外。
控方指,首被告何卓为在罗湖站爆炸案后一星期,于Telegram群组提出在周梓乐祭祀地点放炸弹。至3月4日,即计划放炸弹前四日,第三被告吴子乐在群组内公布细节,指前一天先在山上「易容」,当天以私家车运送炸弹,再返回山上烧掉行动时穿着的衣服及「劏车」。
何卓为负责放置炸弹及事前「踩线」,他亦曾与女友、即第七被告浸大生何培欣,到中药行买硫磺;次被告李嘉滨曾到五金铺买炸弹原材料及准备车辆;其余被告就负责制造引爆遥控、准备易容物品、担任哨兵及联络金主等。
他们又在Telegram公众频道众筹,声称已「投入整副身家」,要众筹来制作炸弹等。不过吴子乐曾指,会将部分资金给何卓为,及另一名叫「鸡仔」的人作生活费,有剩就会「慰劳」各人。
计划实施前三天,何卓为及李嘉滨在群组内发布片段,显示二人在大角咀「宏创方」503室的厕所内测试炸弹,片段见到有闪光及大量烟雾,一度被大厦保安发现。他们犯案前一天被捕,计划未能实施。
今次是第二宗涉及《反恐条例》案件,八名被告否认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