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监察」主席潘焯鸿不理法庭临时禁制令,继续发布诽谤前助手言论,承认藐视法庭,判囚21天,兼付40万元惩罚性讼费。他上诉获准暂缓判囚。
案情指,法庭3月底裁定潘焯鸿指控前助手偷慈山寺白玉佛言论属诽谤,颁布临时禁制令,要求他移除相关帖文及片段,但潘焯鸿经过个多月才配合。
暂委法官余启肇判刑时称,在他配合前,原告曾向他发律师信,提醒要遵守禁令,已属明确警告,潘焯鸿无理由不配合,亦不认同他所指,律师信欠缺详情。
考虑到相关片段在网上仍流传时,观看次数达到40万以上,认为潘焯鸿无严肃谨慎看待禁制令,誓词致歉亦非真诚,聆讯过程态度不完全合作,监禁无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