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涉放置炸弹案续审 控方指五名被告承认于大角咀两单位制造及测试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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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11-27 00:06

撰文: 無綫新聞

八人涉嫌四年前放置炸弹案,在高等法院续审。

八名被告,七名被告被控《反恐条例》,一人被控企图制造炸药罪。当中三人获准保释,五人须还柙,由囚车押至高等法院。

控方继续开案陈词,指五名被告承认多次进入大角咀宏创方两个单位,制造及测试炸弹。其中首被告何卓为曾逗留近533小时;其次是何培欣;其余三人逗留过两个半至约19小时。

庭上又指,何卓为被捕时携有面罩,亦有假发及假胡须。控方早前指,他们打算在将军澳尚德停车场外,放置约20公斤的炸弹,期间会「易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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