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陈虹秀被控2019年在湾仔参与暴动,原审脱罪。律政司上诉得直,案件在区域法院重审。
案发在2019年8月31日,控方开案陈词指,当日的集会未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非法集结人士堵塞马路。被告以扩音器向警方叫喊,要求不要开枪。至当晚约8时半,警方驱散集结人士时,拘捕被告。
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潘熙指,案件关键点是被告有否联同他人集结,及行动上无做过任何事情,参与及进行暴动。
同案有四人被控,在2020年审讯后,全部获判无罪。律政司去年上诉得直,上诉庭将案件发还重审,同案另外3人早前改为认罪,还柙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