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中联办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行政长官李家超指,《宪法》拥有最核心地位,要加强宣传教育。
行政长官李家超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最崇高的法律地位,亦是法律权威及法律效力代表。《宪法》在立法中拥有核心地位,每个立法环节都必须把好《宪法》关、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时,我们必须加强《宪法》教育,只有让全体人民充分理解《宪法》内容及精神,才可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改革才可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