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署外泄逾万人资料违反私隐条例 称会严肃跟进私隐公署报告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12-08 22:13

撰文: 無綫新聞

机电署外泄万几个市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裁定违反《私隐条例》。机电署回应指会审视报告,严肃跟进和采取适当行动。

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动员多个部门,对确诊者居住的大厦围封强检。机电工程署在2022年3至7月负责其中14次行动,并委聘承办商以14张电子表格,纪录14幢大厦、1.7万名住户个人资料。至今年四月发现相关资料外泄,包括住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

私隐专员公署调查后指,承办商合约在2023年约满,机电署以为平台帐户会失效,承办商会自动删除资料,结果到今年4月,有市民发现自己资料可以公开浏览。

私隐公署认为机电署有四项缺失,包括无明确要求承办商删除资料,至发现外泄时才要求移除,相关资料当晚就被删除。

公署认为,证明机电署如果一早提出就可做到,认为这属有效且切实可行的步骤,但机电署未有做到。而在合约届满前,机电署又无主动查核或删除平台的资料,只是假定承办商会自行采取行动,无督促、查核或提醒,形容是明显缺失。

私隐专员表示,理解面对疫情,机电署或因时间紧迫,未及考虑如何删除相关资料,但发现机电署其实一直没制订个人资料保存期的书面政策,未能符合《私隐条例》。

私隐专员钟丽玲称:「我认为机电署做法明显未能符合《私隐条例》相关要求,亦亏负公众合理期望,情况令人遗憾。我们亦留意到其他部门都删除了相关资料,我是没有权力直接作行政罚款,或有权力提出起诉,希望可加大《私隐条例》罚则或引入行政罚款机制。」

公署发出「执行通知」,要求机电署纠正,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

机电署指一直非常重视资讯安全和个人资料私隐,已制定政策指引,定期予同事传阅。又指与涉事承办商的条款中,已列明服务期完结后,承办商会删除相关资料。

署方指已就事件总结经验,包括开发专用平台,将个人资料储存于署方伺服器内,并主动查核承办商有否删除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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