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物业买家向银行隐瞒将物业出租,令银行不追讨逾800万元按揭贷款,在区域法院被判监禁14个月。
49岁被告黄显宁报称保险代理,早前承认两项欺诈罪名。
案情透露,被告在2020年2月,以998万元为身处海外的儿子购入何文田一个私人住宅物业。随后向银行申请八成按揭贷款,申报物业由她及儿子自住,获银行批出八成按揭贷款逾800万元。
廉署调查贪污投诉时发现,被告在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间出租物业,但回覆银行物业是自住。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钟伟强判刑时称案情严重,考虑认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被告监禁14个月,并颁令充公70万元租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