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三读通过《建造业付款保障条例草案》 禁「先收款、后付款」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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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12-18 01:47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会大会三读通过《建造业付款保障条例草案》。

条例在八个月后生效,禁止分判商及下层工程公司合约设「先收款、后付款」等条款,规定付款方要在合约日期,或提出申索30日内回应,60日内支付。

条例适用于价值不少于500万元的建造工程合约,私人住宅楼宇工程等不适用。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条例有助减少建造业「拖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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