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建筑物条例》修例个别涉严重僭建部分 针对修例后新购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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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12-23 07:38

撰文: 無綫新聞

发展局称,《建筑物条例》修例,个别涉及严重僭建的部分,只适用于修例后新购入的物业。

当局早前提出,日后修例后,就算物业的严重僭建物是前任业主留下,现任业主无份兴建,都可能要负法律责任。

发展局在社交网站补充,涉及的是修例后若干指定日期后购入的物业,故此现时已持有相关物业,或者在修例前已持有的物业,不会受制于这个新罪行,但仍然会被发出清拆令,不遵从便被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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