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将七个涉嫌违反国安法遭通缉的人列为潜逃者,包括许智峯、郭荣铿等,撤销他们的特区护照,暂时吊销专业资格,亦没收犯罪得益;国安处同时再悬红通缉多六人。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宣布,按《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权,将七人列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潜逃者,包括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任建峰、郭凤仪、许颖婷及邵岚。全部遭撤销特区护照,禁止任何人向他们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等,亦禁止向他们租楼、楼宇买卖等不动产相关活动,并禁止与他们合资企业或合夥等。
拥有大律师及律师资格的郭荣铿、任建峰,暂时吊销执业资格,袁弓夷就暂时罢免董事职位。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称:「这些潜逃海外,我们已给予足够时间他们回来自动投案人士,不理会我们的行动,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我们必须要作出行动。」
另外,当局指许智峯串通外国政客、伪造文件,欺骗法庭批准他离港,经调查后,律政司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他曾干犯危害国安罪行并从中得益,包括在网上平台收取资金,会按《港区国安法》没收许智峯逾80万元犯罪得益。
政府在六月已对六个潜逃者施加限制,第一批人包括罗冠聪、蒙兆达等,邓炳强认为措施非常有效。
邓炳强表示:「部分人士此刻,可能乞怜外国政权给予他们一些身份。当你没有利用价值时,就会变为弃卒,将没有任何身份,我取消你护照亦没有任何身份、不能周围去。有些外国司法地方,因他在香港有律师资格,从而确认让他在当地有律师资格,现在我们取消了其律师资格,若仍继续在当地有资格,你的司法制度是否仍有公信力?」
他又认为切断他们资金来源,能打击其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