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涉嫌四年前放置炸弹案,在高等法院续审。
辩方继续盘问负责搜证的警员,追问搜查被告张家俊私家车时,有否让张家俊在场见证。警员回应称有,指当时亦有拿起部分证物,向对方展示,其余证物就指给对方看,但同意没有就搜车一事,向被告覆读自己的记事册,亦没有让对方查看及在记事册上签署。
警员指负责「临时搜查」,检取证物后就返回张家俊所住单位,随即把证物转交同事接手;又解释如果搜到一千样证物,无办法记录一千次、不停重覆一个问题,又强调自己不会写漏。
案发在2020年,港铁罗湖站及明爱医院被人放置炸弹,八名被告,七人被控《反恐条例》,一人被控企图制造炸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