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案,黎智英继续出庭自辩,承认曾公开提及取消参选人资格的选举主任应包括在美国制裁名单中。
审讯踏入第110日,黎智英继续由辩方律师引导自辩,辩方庭上展示黎智英与协助管理他社交媒体帐户的李兆富2020年8月初的讯息。
李兆富向黎智英指,美国财政部制裁11名掌管香港事务的中央及特区官员,包括夏宝龙、郑雁雄、林郑月娥、李家超等,黎智英回应:「太好了,谢谢」。
黎智英翌日在Twitter发文,提及官员遭制裁。黎智英之后问李兆富,基于政治原因取消参选人资格的选举主任应否负责?同日黎智英Twitter亦发布相同内容。
黎智英向法庭自辩指,是讲述已经发生的事,另外是询问李兆富,选举主任有否在制裁名单上。
指定法官杜丽冰质疑黎智英并非询问,而是提出看法。指定法官李运腾亦称,根据黎智英通讯纪录,反问等同建议帖文内容。黎智英回答称,当时认为选举主任应受到制裁,惊讶为何不在美方名单上。
辩方再问到《苹果日报》有哪些在《国安法》生效前的做法,会在立法后被视为激烈。黎智英称,《苹果》以前会批评共产党、中央政府或领导人,法例生效后就较小心谨慎。
庭上又播放黎智英直播访谈节目,提到有人在纽约示威,高举黎智英的名称,形容这样做很重要,称只要知道世界支持他便可。
黎智英在庭上解释,制裁是支持的一种,而不实施制裁,外国为港发声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