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今日续审,黎智英出庭自辩。
黎智英由囚车押送到西九龙法院,法院门外停泊多部警车。多名身穿防刺背心的警员戒备,亦出动警犬协助。
三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七月底裁定黎智英三项控罪表证成立,包括一项串谋刊印、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黎智英在代表律师引导下,以英语作供,提及自己1980年成立时装品牌,至1989年出售,同年创办壹传媒。被问到对于「港独」的看法,黎智英表示,香港及台湾独立根本不可能实现,形容是一个疯狂的想法,他永远不容许员工或文章倡议这个说法。
黎智英表示,回归前认识时任港督彭定康,指对方会以「朋友」相称,但黎智英说,没有直接沟通,因为作为朋友,不想他麻烦,只会经其传媒助理联络。
黎智英又提到,他到台湾发行刊物时认识蔡英文,见过数次面,但双方没有讨论台湾政治,指蔡英文应该对他传媒身份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