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案。法庭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三项控罪表证成立,押后至11月再讯。辩方指黎智英将会出庭自辩。
审讯踏入第92日,黎智英由囚车押送到西九龙法院。
控方完成举证和传召控方证人,控辩双方周三中段陈词。争议控方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黎智英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仍有意图请求外国制裁香港,并是「犯罪协议」一分子等。
三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考虑后裁定黎智英三项控罪,包括一项串谋刊印、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表证成立。
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彭耀鸿表示,黎智英决定出庭自辩,亦会传召通讯软件Signal一名讯息专家证人出庭作证,估计辩方证人作供合计要约四星期。
因应指定法官需处理其他审讯,案件押后至11月20日再审。
至于同案不认罪被告、即《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律师代表指不会传召任何证人,只会呈上涉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