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建议修例 将严重滥用公屋定为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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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5-01-13 20:24

撰文: 無綫新聞

房屋局建议修订《房屋条例》,将严重滥用公屋定为刑事罪行。

在现行条例下,公屋租户将单位分租予他人,或将单位用作商业用途,房委会只有权终止租约。房屋局建议修例,定为严重滥用公屋罪行可罚款50万及监禁一年,并赋权房委会人员检查可疑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并建议延长虚假陈述及拒绝提供资料罪的检控时效,目标是今年4月提交立法会审议,希望明年中实施。

当局相信修例可有效提升阻吓力,打击将公屋当作赚钱工具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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