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欺诈科技园上诉案 上诉方质疑控方以偏概全地诠释租契内容

即时港闻

发布: 2025-01-14 03:01

撰文: 無綫新聞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就违契租用将军澳工业邨处所的欺诈案件上诉,案件开审。

案件涉及黎智英,以及壹传媒时任行政总监黄伟强违反租契,容许由黎智英担任董事的力高顾问公司,使用将军澳工业邨的苹果大楼,隐瞒业主科技园公司至少十多年,从中获利。

2022年被裁定欺诈罪成,黎智英被判监5年9个月,取消担任公司管理层等资格八年,罚款200万元。黄伟强则被判监1年9个月,已完成服刑。二人不服定罪及刑罚上诉。

案件在高等法院审理,对于控方称租契必须按指定用途使用,即出版印刷报章杂志,否则承租人有责任披露,科技园公司有权接管土地,并要求对方补交地价。

黎智英等一方强调,相关地契只需部分物业用作指定用途,而非整个物业。涉案的力高顾问公司是共享苹果大楼,而非独占。

而租契从无明文规定,部分处所作非指定用途,有责任去披露,质疑控方以偏概全地诠释租契内容。而控罪指控亦跟证据不匹配,控方无可能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

上诉方又称,力高顾问公司1995年订立租契时,业务跟出版印刷有关,其后用途虽然改为处理黎智英个人资产等,但由于力高无申领牌照,所以毋须披露力高在苹果大楼的用途,并无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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