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屡接涉电动车充电服务投诉 包括商场充电后未有驶离被收闲置费

即时港闻

发布: 2025-01-14 21:15

撰文: 無綫新聞

消委会去年接获179宗涉及电动车的投诉,不少跟充电服务有关,提醒驾驶者要注意充电服务使用条款。

政府鼓励新能源车,不少车主想转换电动车,但都担心充电问题。消委会去年就接获179宗涉及电动车的投诉,主要都是同充电有关。

有投诉人向所住屋苑停车场,以约125元购买10次充电服务,可以在通宵充电50千瓦小时,但多次发现充电不足,亦试过充电桩半夜停止充电,要用手机程式重启。

亦有投诉人到商场停车场,用16.2元充电一小时,但充电后未有驶离装置,要收取每分钟5元闲置费,结果要多付150元闲置费,即要多付约十倍费用。投诉人指,商场无张贴相关收费告示;商场则解释,应用程序已列明收费安排,拒绝退款。

另有消费者投诉购买充电月费计划后,但多次都没有空置充电车位,与广告声称、月费用户比例与车位1比1的说法不符。

消委会提醒驾驶者,购买充电服务前,应先了解服务条款。

消委会数码市场发展谘询小组召集人潘释正说:「充电过程内,考虑充电地点和充电速度,消费者也要考虑收费模式和充电时间,和会否参加月费计划。」

消委会又建议消费者,不时查阅条款和收费是否有改变,亦促请供应商要确保服务质素和收费条款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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