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署倡房委会及房协与内地建立渠道 得知租户是否有物业防止滥用公屋

即时港闻

发布: 2025-01-21 19:08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诉专员公署完成打击滥用公屋调查,批评房委会检控不足,惩罚欠阻吓力。

申诉专员陈积志称:「因虚报入息及资产是可被刑事检控,但过去七年,房委会就滥用公屋的个案作出的检控比率,最高仅是百分之4.2,而判刑一般较轻。再加上为数不少的个案被发现罪行时,已逾两年的法例检控时限,因此房委会即使掌握充分证据,仍然不能作出检控。房委会应该全面检讨如何在检控时效内,发现及搜集足够证据并作出检控,以提高检控率及入罪率。」

申诉专员公署亦发现有滥用个案,租户将单位长期非法出租,房屋署最终花五个多月才能收回单位,期间租户仍可将单位出租,而且亦早已离开香港到海外定居,最终其惩罚只是交还单位,而不用负刑责。

公署向房委会及房协提出逾30项改善建议,包括加重罚则,与内地及澳门建立渠道,以得知租户是否拥有物业,并向物管提供参与「打滥」的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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