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披露元朗「721」事件中,有警员接受廉署调查被控,案件上诉到终审法院。
正因其他案件服刑的林卓廷,由囚车押送至终审法院。案件涉及林卓廷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三次披露元朗「721」事件中,时任元朗警区助理指挥官游乃强,被廉署拘控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
原审裁定罪成林卓廷上诉得直,获高院撤销控罪,律政司上诉到终审法院。上诉争辩的法律问题,是《防止贿赂条例》中「该受调查人的身份」正确诠释,以及如被告公开受调查人,因其他罪行被廉署调查,是否干犯「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罪。终审庭押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