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承认3项洗黑钱罪 法官准加刑判囚4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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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5-02-13 01:2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女子承认3项洗黑钱罪,控方向法庭申请加刑,获法官批准,判被告入狱4年8个月。

案件在区域法院审理,57岁被告杜丽娟报称兼职侍应。警方调查指,2022年8月接获金融机构通报,指有银行户口出现大额且频繁现金交易,怀疑有人洗黑钱。

经调查发现被告为户口持有人,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处理约1,000万元犯罪得益,被告亦开设一间空壳装修公司,处理约3,400万元涉案款项。警方前年3月拘捕被告,控以3项洗黑钱罪。法官张洁宜批准控方申请,加刑三成,最终判被告入狱4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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